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后我公司起诉至化州市人民法院,该院于2009年12月10日下达了(2009)化民初字第1107号判决书,判令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司支付货款100753.60元及利息、诉讼费。
判决生效后,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我司于是向化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并移交执行局处理,案号为(2010)化法审执字第98号,负责本案执行的是执行一庭陈承惠法官。
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执行法官电话告诉我,没法执行,因为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是梁XX,而梁XX是广东省人大代表,故不敢执行。
梁XX并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他经营着化州最大的五星级酒店,仅仅因为他是广东省人大代表,法院都不敢去执行他。
公理何在?正义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此至
敬礼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如有不实,所有法律关系本人承担权全法律责任。以下是我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相关信息。
投诉人基本资料: |
姓名: |
司徒艾凯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XXXXX |
手机电话: |
135705XXXXX |
身份证: |
440105197305XXXXXX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姓名: |
梁XX |
地址: |
广东省化州市河西区XXXXXX |
电话: |
139275XXXXX |
被投诉单位: |
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投稿时间: |
2010-05-12 17: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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