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114人被刑拘 浙江宁波警方成功摧毁一“软暴力”催收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余姚公安”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工作轻松,月入过万?这工作可真“刑”!余姚警方成功摧毁一“软暴力”催收犯罪团伙

  余姚市公安局看守所的提审室里

“00后”的张泽(化名)

面对警方的讯问,掩面痛哭

刚出校门的他

本以为自己找到一份好工作

可谁知竟是这份工作让自己身陷囹圄

  企业遭受电话轰炸,“软暴力”催收团伙浮出水面

  2023年12月22日,余姚市公安局接梨洲一企业报警,称其公司员工因网贷逾期被催收公司催款,催收人员竟以电话轰炸方式对企业进行滋扰,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秩序,梨洲派出所在接警当天受理了此案。同一时间余姚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民警李哲科通过警单查询得知该警情后,与梨洲派出所取得联系。
通过初步研判,这是一起典型的“软暴力”催收案件,遂将该案件线索上报大队。在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等部门协同帮助下,扫黑除恶大队对该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查明武汉赢联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有作案嫌疑,并查明涉及湖北、湖南、陕西、安徽等地涉案人员300余人。

警方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电话轰炸、威胁、辱骂”,催收团伙收取高额佣金

  经警方调查,该催收组织自2020年以来,以李某为首,成立武汉赢联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吸收梁某、袁某、高某等人组成该团伙管理层,招收组长及催收员组成多个催收组,长期通过事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采用电话轰炸、威胁、辱骂、发送假律师函等“软暴力”手段,对诸多与债务无关的个人、单位进行滋扰,案件遍及全国20余个省、市,严重影响债务无关人员的工作生活,扰乱社会秩序。

1月23日晚召开抓捕会议

  同时,该催收组织对每笔催收欠款收取30%到40%不等的劳务费,平均一个月的流水竟达千万。组织的主要人员李某,曾为某银行高管,年入50万,在催收业务的“暴利”诱惑下,也辞去了银行高薪职业,转而从事起“软暴力”催收这一非法勾当。

  宁波警方重拳出击,成功摧毁犯罪团伙

  余姚市公安局将线索上报宁波市公安局扫黑支队,会商后由扫黑支队统筹,在公安工作人员前期缜密侦察后,组织余姚、慈溪、江北、海曙等地公安机关,出动300余名警力,于2024年1月24日分别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区等地统一收网。

警方对犯罪团伙实施抓捕

  抓获公司股东、高管、组长、催收员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19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4名,捣毁软暴力催收窝点4个,现场查扣作案电脑71台、手机382部、服务器8台,冻结资金1000万元。

警方控制窝点工作人员

  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因“高薪”诱惑,身陷犯罪“泥潭”

  在对该犯罪组织的后期审查中,警方发现该组织底端的催收业务员大都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他们通过网上招聘、亲友介绍等方式进入该公司入职,在“工作轻松,月入过万”诱惑下,踏上犯罪的道路。

  文章开头的张泽就是该催收团伙的一名普通业务员。大专毕业的张泽在家待业半年,通过朋友介绍,说武汉一家数据技术公司招聘员工,不仅工作轻松,而且月入过万。如此优渥的条件,让张泽心动不已。在朋友的帮助下,张泽很快在这家公司入职,可是入职后的他才知道这家号称数据技术的公司,实则是一家债务催收公司。所谓的工作轻松,月入过万都是假象。他们催收业务基本都是网贷催收,追回欠款并不容易,而且工资也是业绩提成,挣多挣少全靠自己追回的欠款。张泽辛苦努力了一个月,工资才3000左右,这让他打起了“退堂鼓”。此时介绍张泽入职的朋友却告诉他,公司默许他们在催收时利用电话轰炸、威胁、辱骂、发送假律师函等“特殊”手段。张泽起初担心这样的操作是否合规,可是看到身边的同事,都是月入过万,经不起利益诱惑的他,也开始随波逐流,使用起这些“特殊”手段。也正是这样不合规的催收方式,让他身陷囹圄。

  目前,包括主犯李某、梁某、袁某、高某在内的114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在面对网贷等金融纠纷时,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市民朋友要树立正确借贷观,通过正规途径和平台借贷,警惕套路贷、高利贷等。

  三、春节过后,新的用工潮和求职潮来临,广大求职者,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在求职时要增强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求职渠道获取招聘信息,同时增强法律意识,注意甄别用工单位和职业特性,切勿从事非法职业。

中国法制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