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习近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广西贵港港南区检察院联合两部门对市场生产、销售冥币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3-27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邓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售卖祭祀用品的店铺存在销售仿制不同面额、款式的人民币样式冥币的情况,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且在冥币上使用已故伟人、前国家领导人的头像,严重损害伟人形象,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月26日上午,港南区检察院联合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活动,对辖区销售冥币的祭祀用品商铺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南江市场一家商铺售卖有高仿人民币和印有伟人肖像的冥币,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之后,检察官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对销售使用人民样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检查现场,联合执法组还向店主和市民讲解法规政策、对非法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性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祀。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还召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人民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市民李阿姨说,毛主席是全中国人民最伟大的领袖,将其肖像印在冥币上用作祭祀用品,很不文明很不道德,应该要严厉处理。

  清明节将至,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爱国精神,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亲人讲起,广泛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知道购买模仿人民币的冥币行为的违法性,自觉抵制和拒绝购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发现这种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引导文明祭祀,培育文明风尚。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