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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存在银行的存款取不出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0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摆华英)“法官,太感谢您了,把我们的事情一次性就办好了,再也不用跑冤枉路了……”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从接待当事人咨询、立案、调查案情、组织调解、制作法律文书、结案,整个过程仅仅用时三个小时,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当事人齐声称赞。

  7月8日上午,田乙、田丙等一行5人来到阜康市,拿出来一份公证文书,又气愤又委屈的抱怨到“法官,跑了公证处好几趟,公证费也花了,现在拿到公证书去银行还是取不到钱该怎么办啊……”据了解,原来是田乙的父亲田甲因病于2018年2月10日去世,其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遗存有存款58000元,田甲共有四个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田乙、田丙、田丁、田戊。听说公证了就可以把父亲田甲遗留的存款取出来,田乙等人再商量好遗产分配方案后便去公证处作公证。事实上,公证继承便可以取出父亲遗留存款,但是为什么田乙等人去取钱又被银行拒绝了呢?在法官打开公证书一刹那,明白了其中缘由,原来公证处作出公证书仅仅确认田丙、田丁、田戊放弃上述田甲遗存的存款58000元,但并没有载明这58000元存款由谁来继承,因此,田乙去银行是取不了这58000元钱的。

  了解清楚当事人目的和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法官立即指导当事人撰写起诉状,引导其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向当事人户籍地村委会核实继承人的相关情况,最后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并达成协议:田甲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遗存的存款58000元归田乙享有,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田乙亦表示,不会辜负兄弟姐妹的信任,把钱取出来之后,会平均分给大家。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第一时间制作好民事调解书。田乙等人在拿到民事调解书之后,喜笑颜开,连连称赞法官办事效率高,为老百姓办了实事。

  通过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高速运转工作机制,立案速裁让案件的办理驶上了快车道,不仅让当事人免于奔波劳累,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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